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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上财滴水湖高金金融学B组)

2025-11-27


01

项目介绍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战略,依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在金融实践与政策研究方面的优势,以及上海财经大学在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方面的优势,双方开展联合培养金融学博士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培养项目)。

上财滴水湖高金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B组分为四个方向:宏观金融、资产定价、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管理


02

招生类型与名额

本组别各研究方向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计划招生名额:6人。


03

申请条件

  1.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或IELTS≥6.0 或 TOEFL≥90 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鼓励有交叉学科背景的考生报考。

4. 如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或 SSCI、SCI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04

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ks/)在线申请,须选择B组内研究方向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扫描件、拟发表论文扫描件、其他学术代表作扫描件等,不超过5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2. 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推荐书: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普通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基六路99弄创新魔坊三期2号楼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702办公室,彭茜老师,联系电话:021-38221160。注明“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招生。


3.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05

初审

1.  时间:2025年12月中下旬。

2. 由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联合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 2025年12月中下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06

综合考试及录取

1. 时间:2026 年1月上中旬。

2. 由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联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査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本项目专业知识考查方式为笔试,两门考试科目为《计量经济学》《经济金融学》(含专业英语考核),两门笔试科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3. 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最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网站一周公示无异议,报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07

其他事项

1. 本组别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2. 奖学金及津贴根据学院和学校的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3. 本方案由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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